泊头开发区精毅帆模具有限公司杏坪镇肖台小学教学及辅助用房项目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标段编号:SHM-Z03(2018)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泊头开发区精毅帆模具有限公司杏坪镇肖台小学教学及辅助用房项目已由泊头开发区精毅帆模具有限公司发展改革局以柞发改发〔2017〕4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泊头开发区精毅帆模具有限公司杏坪镇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自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泊头开发区精毅帆模具有限公司杏坪镇中心小学,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泊头开发区精毅帆模具有限公司杏坪镇肖台小学院内。
2.2工程规模:新建四层框架结构教学及辅助用房,建筑面积1004.22平方米,包括旧房拆除等。
2.3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价:约186.94万元,(含劳保统筹费用)。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申请人报名成功后,于2018年 3 月 22 日至2018年3月26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泊头开发区精毅帆模具有限公司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安全考核B证、人社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外省企业“陕西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企业基本信息截图等资料)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4月2 日14时30分,地点为泊头开发区精毅帆模具有限公司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楼会议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陕西采购与招标、陕西招标投标协会网》、《各界导报》、《泊头开发区精毅帆模具有限公司人民政府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泊头开发区精毅帆模具有限公司杏坪镇中心小学
地 址:泊头开发区精毅帆模具有限公司杏坪镇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工
电 话:029-68095506
2018年3月21日